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粮食局概况
一、信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工作的发展规划;抓好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行业管理;指导、服务各县区和以粮油深加工为依托的各产业集聚区的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发展工作。指导粮油加工行业质量、计量、标准的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三)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粮油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进出口计划;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存、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组织开展粮食行政执法。
(五)负责粮油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粮油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六)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原则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产业升级工作;拟订粮食质量标准、检验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格审核、核查、管理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油流通、仓储、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技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九)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三产”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粮食职工再就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粮食职业道德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市粮食行业协会及各类专业协会等社团组织。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阳市粮食局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粮食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1.局机关本级
2.信阳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
3.信阳市粮油质量检验站
第二部分
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收入总计2212.49万元,支出总计2411.4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88.37万元,减少26.27%;支出总计减少669.27万元,减少21.72%。主要原因: 2015年国家及地方增加了国有粮库建设投资,2016年国家及地方国有粮库建设投资投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本年收入合计221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12.4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本年支出合计241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49万元,占64.09%;项目支出866.00万元,占35.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212.49万元,支出总决算2411.49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8.37万元、减少26.27 %;支出总计减少669.27万元,减少21.72 %。主要原因: 2015年国家及地方增加了国有粮库建设投资,2016年国家及地方国有粮库建设投资投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11.49万元,与2015年决算3283.93万元相比减少26.56%。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1545.49万元,占64.09%;项目(类)支出866.00万元,占35.9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
年初预算为138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调增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奖金、抚恤金增加、绩效工资、区级文明单位奖励、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奖励等增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
2016年度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其中转拨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省级补助资金667万元,转拨2015年度主食产业化以奖代补发展资金19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4.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8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5.61万元,完成预算的83.17%。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增加14.41万元,增加46.19%,主要原因:一是交通补贴纳入三公经费,增加大额支出;二是完善了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年度没有安排预算,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交通补贴 24.01万元,完成预算的94.37%。
(三)公务接待费 21.60万元,完成预算的73.46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零,实际无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直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