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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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8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1920

发布时间

2019530

 效 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经济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5号),推动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加快速发展,现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有效解决市场化条件下农民售粮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奠定产业基础,实现由粮食生产加工大市到粮食产业经济强市的根本性转变。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适应我市市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使粮食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进一步促进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全市粮食优质品率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6%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2%,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65%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4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达到10个以上,大型粮食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数量达到80个以上,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达到10个以上,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二、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三)增强粮食企业发展活力。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需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做大做强一批具有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的国有粮食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和质检体系建设。鼓励龙头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建立粮食产业联盟,优化粮食产业资源配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四)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与重组,打造规模大、实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粮油企业集团。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情况,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完善优质稻谷、优质小麦等优质粮食收储政策,支持龙头企业承担优质粮油收储业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储粮信阳直属库、中储粮潢川直属库等负责)

(五)支持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粮食主产县产业集聚区、特色粮油产区,推进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以全产业链为纽带,整合粮食加工、物流、仓储、销售等资源,支持建设粮食产业园区,先行建设罗山、潢川、息县、淮滨、光山、商城等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粮食产业园区建设选址要与铁路物流园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加大招商力度,把国际、国内知名的粮食食品加工企业引进到粮食产业园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三、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六)大力促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粮食企业要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推进“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培育适合信阳种植的优质弱筋小麦、优质中籼稻等粮食品种。推动粮食企业向上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建设加工原料基地;向下游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着力打造绿色、有机的优质粮食供应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七)科学发展粮食循环经济。鼓励支持粮食企业开展粮油副产品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的探索。以绿色粮源、绿色仓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为重点,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鼓励大型粮食龙头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系统。推广“仓顶阳光工程”、稻壳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大力开展米糠、碎米、麦麸、麦胚、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粮食产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打造工艺相互依存、物料近距离转运、“三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粮食资源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负责)

(八)积极发展粮食产业新业态。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主食厨房”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加快粮食仓储、物流、加工、销售企业与河南省、信阳市“粮安工程”智能化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推动粮食关联企业信息共享。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负责)

(九)加快培育自主粮油产品知名品牌。加强粮食品牌建设,通过规划引导、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创建、商标注册及特色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认定等,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全国、全省或区域性名牌粮油产品。鼓励支持优秀粮油加工企业和主食加工企业创建“河南好粮油(主食)”“河南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培育优质粮油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围绕打造“信阳好米”“河南好面”“河南好油”,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与产销对接活动,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强化品牌宣传,提升信阳粮食品牌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四、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十)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稻谷、小麦、油菜籽、花生、山茶籽等优质粮油加工。重点支持淮滨县、息县订单种植优质弱筋小麦,并扩大淮滨县与四川五粮液集团、息县与贵州茅台集团的产销合作。推广大米、小麦粉和食用植物油适度加工,大力发展全谷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加快发展优质大米、糯米粉、专用弱筋小麦粉、鲜湿面、菜籽油、山茶油、稻米油等特色粮油产品。争取进口优质弱筋小麦的配额数量,生产优质的专用弱筋小麦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茶产业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十一)大力促进主食产业化。进一步完善主食产业化支持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以米、面为原料的主食加工或深加工,促进馒头、面条、潢川贡面、饺子、米饭、红薯粉丝、糯米糍粑等传统主食和面包、饼干、糕点等西式主食的工业化生产和社会化供应。对传统特色的主食产品如“潢川贡面”给予以保护和培育开发。推进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十二)加快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与转化。积极开发粮油精深加工新产品,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糯米粉、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以及保健、医药等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快补齐短板。强化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环保和安全生产,促进粮食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倒逼落后工艺和过剩产能退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十三)大力发展饲料加工产业。加快饲料工业转型升级,鼓励饲料加工企业向饲料原料生产、畜牧水产养殖、畜禽屠宰、食品加工等领域延伸发展。促进全市养殖业快速发展,积极推动全市肉、蛋、奶产业转型升级。(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四)引导粮食仓储企业转型发展。通过多种形式,拓展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用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互联网+粮食”经营模式提供交割仓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粮食配送服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五、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十五)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实施老旧仓房原址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退城进郊,整合仓储设施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等负责)

(十六)建设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加强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在沿信阳境内沿京广、京九、宁西铁路及淮河淮滨港,规划建设一批粮食物流节点。推广粮食物流“四散”化、集装化、标准化,在浉河、罗山、潢川、淮滨、息县、光山等地加快建设现代粮食物流园区。粮食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在距离铁路车站较近的区域并接入铁路专用线。大力发展铁路、内河航运等运输方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信阳火车站等负责)

(十七)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加强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支持粮食质检机构建设。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定期发布收获粮食质量品质信息。(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局、信阳海关等负责)

六、强化粮食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十八)积极推动粮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粮食领军企业,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和急需关键技术研发。实施科技兴粮工程,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市科技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负责)

(十九)提升粮油机械装备水平。逐步引进添置高效环保节粮节能成套粮油清理、检验、加工装备。加大对传统主食产品专用设备的研发力度,提高传统主食产品的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粮食品质及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技术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型粮食科技人才。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搭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和弘扬及对民间艺人、特色食品传承人的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粮工巧匠”,提升粮食行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技局等负责)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利用商品粮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等,支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积极争取河南省粮油深加工企业扶持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其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粮食清选机械、烘干设备,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免收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粮食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经费以及各级政府补助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税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机局等负责)

(二十二)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解决企业“担保难”问题。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支持粮食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并购重组等。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人行信阳中心支行、信阳银监局、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信阳市分行等负责)

(二十三)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负责)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要把粮食产业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精心部署,积极推进。要加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强化相关考核工作。要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大力开展粮食产业扶贫。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并发挥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各县区政府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