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2021年度优质粮食工程补助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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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实施方案》(豫财贸〔2021〕8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暨实施工作的通知》(豫粮文〔2021〕183号)要求,经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组织申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6月6日,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产业发展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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