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信阳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4-07-09 来源:

为切实提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保障能力,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市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信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信阳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信粮文〔2024〕37号,以下简称《办法》)。

一、出台背景

为提高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保障能力,规范信阳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界定相关部门职责、物资动用程序、管理费核算标准等。为确保信阳市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行,基于部门职责,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信阳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办法》,加快推进储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体系。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33条,分章对各方职责、储备购置、储备保管、物资调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第一章“总则”对《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信阳市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定义及相关部门职责等予以明确。第二章“储备购置”对储备规模的确定与调整、年度购置计划(紧急购置计划)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程序作出明确要求。第三章“储备保管”对储备管理中涉及的规章制度建设、储备布局、物资资产报送、储备到期物资报废处置、保管费补贴标准等作出规定。第四章“物资调用”重点对物资调用条件、工作程序进行明确,对市级启动应急响应、未达到应急响应条件、其他需要动用物资的情形下物资动用审批和调运作出相应的要求。第五章“责任追究”就相关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了责任条款,完善责任落实,做到职责明确,失责必究。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时效等。

下一步,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信阳市财政局认真抓好《办法》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阳市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解读单位: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6-6381572

文件:关于印发《信阳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