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粮食安全保障法 筑牢粮食安全根基”作品系列展播(六)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法律,是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法治根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的法治保障、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重器,该法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进粮食领域法治建设,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在全市宣传好颁布《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全民学法律、强法治、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出“学习粮食安全保障法 筑牢粮食安全根基”作品系列展播,请予以关注。
“学习粮食安全保障法 筑牢粮食安全根基”作品系列展播(六).MP3
《粮食安全保障法》法律原文
第六章 粮食加工
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协调推进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保障粮食加工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
第四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结构优化,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优先保障口粮加工,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加工应当服从口粮保障。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确保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加工能力特别是应急状态下的粮食加工能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规划布局粮食加工能力,合理安排粮食就地就近转化。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粮食主销区的企业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等,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
第四十六条 国家支持建设粮食加工原料基地、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支持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学习分享
口粮是城乡居民的基本食物构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第六章是关于优化粮食加工结构的规定。为大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居民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国家积极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是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深入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推进优质优介,实现稳产增产和提质增收提升粮食供给安全保障能力。(分享人:储备管理科 娄凯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