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证者到办理地点领取《河南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证须提交的材料一览表》、《主要专业人员表》、《主要仓容设备表》。
2、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证者填表,并按《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证须提交的材料一览表》提交其他与申请相关的材料。
3、受理人员对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证者提交的材料目录和材料格式进行形式审查。
4、受理人员签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5、审核机构对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证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6、审核机构向申请者作出答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认为申请者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者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审核机构定期将审核结果在指定的媒体或场合公示。
办理时限:
1、受理时限: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的,自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许可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者作出答复。
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证须提交的材料一览表》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
材料明细:
1、河南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审核表原件3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新设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4、银行出具的有效存款(20万元以上)证明原件1份。
5、经营场所(仓容20万公斤以上)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6、法人代表承诺书原件1份。
7、主要专业人员表(须有保管人员、检化验人员和统计人员)1份。
8、保管人员、检化验人员和统计人员的有效培训证明复印件各1份。
9、主要仓储设备表(包括必要的仓储设备和粮食质量等级检验检测仪器证明,其中粮食质量等级检验检测仪器至少应具有水分检测仪、容重器、天平、选筛等)原件1份。
办理机构: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受理地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四街交叉口)
联系人: 朱安萍
联系电话: 0376-6380239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收费情况:不向申请者收任何费用
粮食收购资格首次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