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信阳市停止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实施的公告
据发改委价格监测,信阳市小麦(三等标准品)市场价格持续超过1.12元/斤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根据《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精神,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小麦市场价格监测结果,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部门和单位研究,自8月13日起,在信阳市停止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实施。
特此公告。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8月14日